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JONTEN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CPAS
目录
1、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2
2、关于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3-6
3、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7-9
4、签字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复印件………………………………………………………10-11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CPAS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0〕核字第90196号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编写的2019年12年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重大固有限性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CPAS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贵公司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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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论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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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山东章鼓瑞益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美国风神鼓风机有限公司、山东章鼓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章鼓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甘肃金川章鼓流体技术有限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资金活动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预算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管理、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财务管控、投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项目 | 缺陷影响 |
重大缺陷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金额≥0.5% |
税前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金额≥5% | |
重要缺陷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0.25%≤错报金额<0.5% |
税前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2.5%≤错报金额<5% | |
一般缺陷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金额<0.25% |
税前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金额<2.5%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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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损失金额≥800万元
重要缺陷500万元≤损失金额<800万元
一般缺陷损失金额<500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另外,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2)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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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越权审批,造成相应损失;
(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前期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认定标准,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无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事项。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