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4月26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于2020年4月15日发出。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嘉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季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所申请的人民币2,0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授信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华南公司的全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担保范围为华南公司所应承担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本次担保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华南公司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支行所申请的人民币8,000万元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授信期限壹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华南公司所应承担的主债务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本次担保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友爱支行申请新增授用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华南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友爱支行所申请的人民币9,000万元新增授用信业务提供担保,合计授用信业务为人民币29,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华南公司的全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担保范围为华南公司所应承担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等。本次担保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二)至第(四)项担保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皇氏集团华南乳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用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