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三盛教育: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会计准则修订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