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1、截止 2019 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合营公司,子公司为公司已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90,199.61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5.95%(含公司为子公司开展业务向交易对方提供的业务担保,最高额度为1.98亿美元);公司为子公司、合营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957.28万元(部分外币已折合人民币计算入内),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2%;子公司为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62%,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主要是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以及少量对合营公司的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合营公司之间正常的经营行为,公司及子公司、合营公司经营稳健,担保风险可控,并且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合营公司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要,以及对外开展业务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规定,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关湘亭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
钱振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