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编制了本说明。
一、 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对方(重组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星科技”)的原4名股东:周文元,王赫,黄丛林,黄仕玲。
(二)交易概述
本公司以295,00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周文元、王赫、黄仕玲和黄丛林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润星科技100.00%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人民币212,400.0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人民币82,600.00万元。公司向周文元、王赫、黄丛林合计支付股份对价人民币212,400.00万元,合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239,189,18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88元/股。同时,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816万元。
(三)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标的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润星科技100%的股权,以201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润星科技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为40,732.36万元,根据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7)第231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的润星科技100.00%的股权评估价值为54,664.14万元,增值13,931.77万元,增值率为34.20%。采用收益法确定的润星科技100.00%的股权评估价值为295,300.00万元,增值254,567.64万元,增值率为624.98%。评估机构中同华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双方协商,本次交易润星科技100%
股权的交易作价确定为295,000.00万元。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17年9月25日,周文元等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润星科技100.00%股权已过户至华东重机名下,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此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润星科技核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本公司股份总数由68,944.29万股增加至92,863.20万股。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根据上述证监许可[2017]1610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的发行数量不超过85,816.00万股。最终根据首次询价以及追加情况下,本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9,058,595.00股,每股价值人民币10.41元,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位机构特定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2,999,973.95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为79,058,595.00股,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07,690,641.00股。
二、业绩承诺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与周文元、王赫、黄丛林签订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周文元、王赫及黄丛林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周文元 、王赫以及黄丛林共同承诺润星科技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0.00万元、30,000.00万元和36,000.00万元(三年累计金额为91,000.00万元)。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0]630090号),
润星科技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项目 | 业绩承诺数(万元) | 实际实现数(万元) | 完成率(%) |
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000.00 | 34,240.08 | 95.11% |
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000.00 | 29,528.33 | 98.43% |
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000.00 | 35,265.53 | 141.06% |
累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1,000.00 | 99,033.94 | 108.83% |
四、结论
本公司基于重大资产重组的 2019年度盈利预测利润数与实际实现的利润数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业绩补偿方无需支付补偿。
五、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