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4月2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新英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已同期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在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日,与河北晨光神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晨光神农”)进行业务交易不超过240万元(包括研发材料购销、研发设施租赁、提供及接受劳务,每类业务交易金额单独计算,总额为不超过240万元),交易价格遵循等价有偿原则,参考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公司持有晨光神农的股份比例不构成合并报表的“控制”标准,但公司副总经理及委派的其他人员分别在晨光神农担任董事、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与晨光神农构成关联方,所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定价机制公允、合理,
拟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公司制式购销、劳务接受或提供、租赁等合同或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开展。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