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年度,我们作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3名独立董事:孙文秋先生、冯震远先生、应俊女士。孙文秋,男,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南京兵工物资学校教师、上海财经大学教师、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裁;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浙江瀚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今,任上海星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瀚铭数据信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至今,任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霍尔果斯拜克影视有限公司董事长,瀚叶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瀚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今,任上海瀚叶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瀚擎影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多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至今,任上海瀚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冯震远,男,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曾任桐乡市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副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委员;现任浙江百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浙江省律师协会顾问,嘉兴市律师协会会长、党委副书记,嘉兴市社会科学院研
究员;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应俊,女,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7年至今,任重庆邮电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副教授。2017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从公司或其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或个人处取得额外收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基于上述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包括1次年度股东大会及3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其他 |
孙文秋 | 4 | 3 | 已请假 |
冯震远 | 4 | 3 | 已请假 |
应俊 | 4 | 3 | 已请假 |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讨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定期报告、公司治理规则等议案。上述会议,我们均按时出席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我们对上述董事会审议的各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孙文秋 | 9 | 9 | 0 | 0 |
冯震远 | 9 | 9 | 0 | 0 |
应俊 | 9 | 9 | 0 | 0 |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2019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以下为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作为专业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出席率 |
孙文秋 | 7 | 7 | 100% |
冯震远 | 7 | 7 | 100% |
2、2019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主要讨论了公司薪酬福利制度、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内容,以下为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作为专业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出席率 |
冯震远 | 2 | 2 | 100% |
孙文秋 | 2 | 2 | 100% |
3、2019年,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讨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财务预算等事项,以下为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作为专业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出席率 |
应俊 | 2 | 2 | 100% |
4、2019年,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议,以下为报告期内各独立董事作为专业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出席率 |
应俊 | 2 | 2 | 100% |
冯震远 | 2 | 2 | 100% |
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我们能以独立董事身份,依法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对参加的历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审议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
(四)现场调查情况
2019年,我们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管理、内部制度的建设与
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方面情况的汇报。同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和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合理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经核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长期大量闲置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对汪星辰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汪星辰先生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
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后,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汇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19年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自公司上市以来,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二)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均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上述情况。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我们认真勤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仔细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未来,我们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孙文秋、冯震远、应俊
2020年4月27日
独立董事:
孙文秋(签字):
日期:2020年4月27日
独立董事:
冯震远(签字):
日期:2020年4月27日
独立董事:
应俊(签字):
日期: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