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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特股份: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就公司董事会 2019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主要经营指标

2019年,公司董事会监督和指导经营层按照年初制定的既定目标和经营措施,克服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全力推进产品结构的调整,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613.31万元;净利润8616.99万元。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4115.03万元,同比上升57.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2521.05万元,同比上升2.30%。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筹备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1、董事会召开情况

2019年,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全部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其中主要会议和通过的重要议案如下:

(1)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总经理工作报告》、《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18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开关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参股设立两个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19年0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9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名李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拟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19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6)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19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设立电液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召开日期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6月26日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8月16日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1月16日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事项。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

公司治理,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投融资方案、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

2、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2019 年年度审计期间,在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初稿)的编制已严格执行了新会计准则,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和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通过现场见面沟通、书面督促函的形式督促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审计委员会筹备召开会议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确认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初审)的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内审工作是否按照年初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进行了核查,并提出了合理的建议,监督和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同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内控指导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均能够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提出了建设 性建议,并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认真进行了核查。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 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

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2020年度工作重点

1、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 决议。同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 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3、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本市场平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围绕自身核心 业务,以增强公司中长期战略竞争能力为目的,积极寻求在软件研发和技术服务 领域的稳步扩张,提升公司的规模和综合竞争力。

4、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 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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