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龙杰”或“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有关规定,针对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查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与公司的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及注册会计师等人员访谈等,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2,973.50万股。实际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97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804.84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7,822.44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982.40万元。
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月11日全部到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19]B001号”《验资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252.83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274.71万元,使用补充流动资金4,978.12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1,271.3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86.9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798.56万元、以及尚未置换的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56.28万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国信证券与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3月,本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户,与国信证券于2019年3月22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江苏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重大问题。
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存储方式 | 期末余额 | 用途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 1102270529000016520 | 活期存款 | 206,755,762.02 | 绿色复合纤维新 |
公司张家港暨阳支行 | 材料生产项目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增设) | 325387520018160035744 | 活期存款 | 1,019,268.31 | 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 |
保本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
小计 | 51,019,268.3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增设) | 32250198623900000486 | 活期存款 | 50,344,487.32 | 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设) | 802000068558288 | 活期存款 | 653,354.74 | 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 |
保本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
小计 | 50,653,354.7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海关路支行 | 32250198623900000469 | 活期存款 | 2,973,664.61 | 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 |
保本理财产品 | 50,000,000.00 | |||
小计 | 52,973,664.61 |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2000067759788 | 活期存款 | 966,905.5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合计 | 412,713,442.54 | — |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252.83万元。其他有关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前提下,经公司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现金管理额度可以在审议通过日起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5,000.00万元,2019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为人民币
798.56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在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七、会计师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苏公W[2020]E119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
苏州龙杰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州龙杰募集资金2019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王 攀 欧阳志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9,982.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52.8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52.8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 | 否 | 39,616.00 | 39,616.00 | 4,631.43 | 4,631.43 | 11.69 | 18个月 | — | 否 | 否 | ||
2、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5,366.40 | 5,366.40 | 643.28 | 643.28 | 11.99 | 12个月 | — | —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4,978.12 | 4,978.12 | 99.56 | — | — | — | 否 | ||
合计 | — | 49,982.40 | 49,982.40 | 10,252.83 | 10,252.83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建设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50亿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