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格式》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董事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公司《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审议后,我们认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以来,提供了较为优质的服务。作为拥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执业水平,未发现该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存在有损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的做法。
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安广实、王烨、张洪洲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