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0029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刘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振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永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4,918,174,735.12 | 2,380,873,677.28 | 4,666,983,545.57 | 5.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82,656,280.82 | 798,313,335.45 | 785,439,619.94 | 25.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13,203,628.85 | 797,790,122.75 | 798,590,933.59 | 26.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75,610,779.92 | -195,054,216.73 | 417,152,528.00 | 109.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49 | 0.48 | 6.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49 | 0.48 | 6.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8% | 6.26% | 5.16% | 提高0.72个百分点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35,869,690,088.04 | 33,820,999,567.87 | 33,820,999,567.87 | 6.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302,979,070.38 | 16,148,331,567.53 | 16,148,331,567.53 | 7.15% |
注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6号),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发行154,161,602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约10.35亿元。2019年5月17日,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该事项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对2019年一季度相关数据进行了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7,834.4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12,106.3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1,855,569.2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0,359.1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691.51 | |
合计 | -30,547,348.0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5,85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58.39% | 1,122,022,721 | 154,161,602 | |||||
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88% | 93,785,424 | 0 | 质押 | 46,890,000 | |||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 国有法人 | 3.34% | 64,267,352 | 64,267,352 | |||||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21% | 61,696,658 | 61,696,658 | 质押 | 30,848,329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14% | 21,970,200 | 0 | |||||
#内蒙古禾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2% | 17,727,982 | 0 |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其他 | 0.73% | 13,982,583 | 0 | |||||
孙桂霞 | 境内自然人 | 0.53% | 10,250,451 | 0 | |||||
#李忠显 | 境内自然人 | 0.41% | 7,825,000 | 0 | |||||
财通基金-上海银行-财通基金玉泉87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33% | 6,426,735 | 6,426,735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67,861,119 | 人民币普通股 | 967,861,119 |
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3,785,424 | 人民币普通股 | 93,785,424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1,97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70,200 |
#内蒙古禾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7,727,9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27,982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13,982,5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82,583 |
孙桂霞 | 10,250,4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50,451 |
#李忠显 | 7,8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825,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121,784 | 人民币普通股 | 6,121,78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245,328 | 人民币普通股 | 5,245,328 |
#西藏富通达投资有限公司 | 4,67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71,5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除了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5%的股份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其中:#内蒙古禾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信用证券账户持股17727982股;#李忠显信用证券账户持股4600000股;#西藏富通达投资有限公司信用证券账户持股46715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672,633,339.51元,比期初增加82.68%,主要原因是取得借款所致。
(2)衍生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0.00元,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套期工具平仓,收回保证金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278,231,554.72元,比期初增加76.72%,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煤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91,650,698.53元,比期初减少33.28%,主要原因是本期抵扣了期初留抵的进项税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79,935.32元,比期初减少99.93%,主要原因是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预收账款重分类为合同负债所致。
(6)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123,969,242.58元,比期初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预收账款重分类为合同负债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218,512,953.93元,比期初增加54.8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司内部分配办法,本公司工资日常核算采取“按量计提,按月预发,定期考核兑现”。公司对提取的工资将根据考核情况适时予以发放。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433,402,703.28元,比期初增加123.09%,主要原因是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353,057,881.00.元,比期初减少46.53%,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偿还所致。
(10)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0.00元,比期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支付了融资租赁费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3,059,205.37元,比期初增加53.07%,主要原因是汇率变动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12)专项储备期末余额208,139,166.18元,比期初增加425.5%,主要原因是受季节性影响支出较少所致。
(13)管理费用本期金额为99,533,628.95元,同比增加75.16%,主要原因职工薪酬及租赁费增加所致。
(14)其他收益本期金额为922,959.27元,同比增加89.43%,主要原因本期摊销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5)投资收益本期金额为692,720.99元,同比减少43.34%,主要原因是联营企业净利润同比降低所致。
(16)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26,511.79元,同比减少97.71%,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非经营性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17)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31,340,768.40元,同比增加2004.68%,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非经营性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18)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为233,570,131.30,同比增加76.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同比增加所致。
(19)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514,769,223.17元,同比增加415.29%,主要原因是支付的信用证保证金及环境治理保证金所增加所致。
(20)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9,805,400.00元,同比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回察哈尔公司股权款所致。
(21)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0.00元,同比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同期收到联营企业应收股利所致。
(2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本期金额为2000.00元,同比减少99.48%,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的长期资产同比减少所致。
(2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594,412,695.89元,同比增加
103.09%,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新能源项目工程款增加所致。
(2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金额为3,254,200,000.00元,同比增加30.48%,主要原因本年取得借款增加所致。
(25)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本期金额为2,392,286,309.00元,同比增加78.66%,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的贷款同比增加所致。
(2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金额为187,500,200.00元,同比减少85.68%,主要是支付的融资租赁款同比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上海期货交易所 | 否 | 否 | 期货 | 10,000.2 | 2019年11月04日 | 2020年02月25日 | 10,000.2 | 0 | 36,192.53 | 0 | 70.51 | 0.0041% | 124.02 |
合计 | 10,000.2 | -- | -- | 10,000.2 | 0 | 36,192.53 | 0 | 70.51 | 0.0041% | 124.02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9年09月11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9年09月28日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了规避或者减少由于铝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铝价格不利变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以期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控体系,避免或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具体如下: (一) 铝业单位严格按照露天煤业及其上级单位关于金融衍生品管理相关制度对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管理、控制风险。建立健全本单位铝业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机制,对交易执行过程进行全面风险监控,及时预警、处理、报告交易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 (二)铝业单位以本单位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和资金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者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三)相关岗位业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期货从业资格、相应岗位任职资格。 (四)铝业单位按照权责分明、授权分离和相互制衡的原则,在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各岗位间建立有效的牵制机制和验证关系,完善风险控制流程。 (五)风险报告制度 1. 每周一上午10:00前、每月3日前,由铝业单位负责将当周、月期货交易、持仓、资金等情况报送铝业部,铝业部汇总后报相关人员。 2.对于突发紧急事项,铝业单位在事发2小时内向铝业部报告,并建立应急处理情况周报制度。 (六)风险处理程序 铝业单位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止损机制。对于突发事件造成的资金不足、重大浮亏超过规定止损限额、被强行平仓等紧急事项,建立相应的风险处置预案,对于突发事件严格按照预案执行。在期货交易过程中特别要加强以下风险管理措施: 1.市场风险 铝锭期货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结合套期保值目标确定开仓价位,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止损机制严格执行。 2.资金风险 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做好期货业务资金使用预算。期货持仓头寸占用资金原则上不得超过全部期货保证金的60%。 3.流动性风险 合理控制期货持仓结构,防止合约过于集中引发逼仓风险。不以交割为目的的期货合约临近 |
到期时,及早采取平仓或展期措施,避免流动性风险。 4.法律风险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 (七)信息隔离措施 1.资金调拨人与指令下达人或结算单确认人不得相互兼任。 2.期货业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授权不得向非相关人员泄露铝业期货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铝业单位应与期货业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涉密行为造成企业出现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铝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业务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市场规则。铝业单位风控小组要加强合规检查,监督铝业期货套期保值遵守法律、法规及露天煤业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1)已投资衍生品不适用公允价值变动情形。(2)已投资衍生品适用市场价格变动情形,其中上海期货交易所月度参考价变动情况如下: 1月铝当月14352元/吨、铝三月14034元/吨。 2月铝当月13861元/吨、铝三月13680元/吨。 3月铝当月13205元/吨、铝三月13294元/吨。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1)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2)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应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制定《公司铝业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已编制《关于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总体来看进行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有利于稳定生产经营。 |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