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以下简称“保荐工作指引”)对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股份”、“公司”)进行了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艾华、刘洋
(三)协办人:范璐
(四)培训时间:2019年12月30日
(五)培训地点:百川股份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艾华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要求,就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与规范等专题进行了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百川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内应当关注的事项有了更深的了解,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百川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法规、规则的理解以及规范运作意识。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艾 华 刘 洋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 4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