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62,849,027.5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25,612,048.51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2,561,204.85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3,050,843.66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24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8,480,000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拟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4.47%,本年度不向股东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本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4日,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遵循了公司一贯的利润分配原则,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监管政策要求、股东回报特别是中小股东投资者诉求,以及企业自身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