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孙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同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张家港保税区同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保同辉”)。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张保同辉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张家港保税区同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2012年10月26日
(三)公司住所: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601室
(四)法定代表人:唐勇
(五)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六)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
股东 | 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 | 7,920.00 | 66% |
同辉融资租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4,080.00 | 34% |
(七)经营范围:货运经营(危险货物除外),国际货运代理,汽车及其零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与企业经
营有关的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49,538,313.04 | 195,200,105.85 |
净资产 | 148,108,751.56 | 143,668,183.49 |
项目 | 2020年1月-3月 | 2019年1月-12月 |
营业收入 | 138,717,804.18 | 21,297,746.98 |
净利润 | 4,440,568.07 | 9,176,076.08 |
(注:2020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9年财务数据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注销张保同辉的原因
为抓住融资租赁行业良好发展机遇,加快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发展,考虑到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对融资租赁行业的扶持性政策,2019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租赁控股有限公司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共同投资设立了张保同辉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42)。
张保同辉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完成了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获得了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资质。目前,该公司已顺利投入运营且融资租赁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为优化资源配置,张保同辉拟结束原有业务,且不再开展新业务。鉴于此,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对张保同辉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张保同辉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不会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整体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注销完成后,将使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张保同辉将不再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