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25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做出说明。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就关注函所涉及的问题逐项核实。现对关注函回复公告如下:
1. 请说明陈亚评免除上市公司连带担保责任的原因及合理性,《豁免函》是否仅为帮助上市公司规避暂停上市的暂时性安排,控股
股东是否与陈亚评达成其他一揽子和解方案,如是,请结合控股股东履约能力及资产状况说明和解方案的可行性,并说明若和解方案执行失败,上市公司是否仍需承担责任。
回复:经与借款人陈亚评协商,控股股东将其控制的其他资产—伊宁市汇和铭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博威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6.90%的股份份额无偿转让给陈亚评,作为免除上市公司连带担保责任的和解方案。目前伊宁市汇和铭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东与陈亚评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陈亚评同时签署了免除上市公司连带担保责任的《豁免函》。至此,上市公司
不再需承担责任。
2.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对上市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评估情况,详细说明判断无需对各笔违规担保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回复:下表为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债权人 | 被担保对象名称 | 发生时间 | 担保方式 | 借款本金 | 逾期情况 | 进展情况 | 后续解决措施 |
彭娜娜 | 张庆文、戴芙蓉 | 2017年12月 | 连带责任保证 | 3,000 | 已逾期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司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
安佰朋 | 张庆文、戴芙蓉 | 2017年12月19日 | 共同借款人 | 3,000 | 已逾期 | 控股股东所抵押房产已被拍卖,借款本金基本还清 | ——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张庆文、戴芙蓉、中基能有限公司(张庆文实际控制) | 2017年12月26日 | 共同借款人 | 2,000 | 已逾期 | 控股股东所抵押房产已被拍卖,借款本金基本还清 | —— |
杨志英 | 中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庆文实际控制) | 2017年6月12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8,000 | 已逾期 | 一审未开庭 正在协商解除 | 公司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立即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消除对公司影响,同时委托律师处理因违规担保产生的诉讼 |
2018年1月31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2,000 | 已逾期 | ||||
陈亚评 | 张庆文、戴芙蓉 | 2018年7日2日 | 连带责任保证 | 1,000 | 已逾期 | 陈亚评已免除公司连带保证责任 | —— |
(1)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张庆文及其一致行动人戴芙蓉向彭娜娜借款提供担保事项,法院终审判决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张庆文及其一致行动人戴芙蓉向安佰朋及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借款事项,因
控股股东张庆文在共同借款中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已被债权人申请司法拍卖,借款本金已基本还清。
(3)关于陈亚评担保事宜已签署《豁免函》,免除了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借款的连带保证责任。
(4)公司为控股股东向杨志英的借款担保事项,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正在与杨志英积极协商解决方案。根据最高法《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上市公司大股东或董事长等关键少数在未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策程序、未公告的情况下,私自以上市公司名义进行的对外担保将不受法律保护。综上,根据目前掌握的涉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的情况,会计师判断公司对上述担保事项不计提预计负债是合理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
3. 请你公司自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2019年度业绩由盈转亏的事项,如是,请及时修正业绩快报并充分提示风险。回复: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公司2019年度业绩由盈转亏的事项。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