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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喻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天喻信息 公告编号:2020-024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除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以外,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财政部于2019年5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并按规定的实施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及其应用指南。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

4.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3)债务重组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不再将重组债权和债务区别于其他金融工具加以定义,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公司未来可能开展“服务+设备”的新业务模式,针对该模式下用于项目服务的专用设备,将按预计使用寿命和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两者中的较短年限计提折旧,可能存在低于现有专用设备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情形,因此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拟对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相应变更补充。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补充增加专用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对于用于项目服务的专用设备,

将在预计使用寿命和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两者中的较短年限内计提折旧。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施行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将不予调整。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新债务重组准则的施行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交易,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易,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影响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是为了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将在相应的业务发生时,采用更加接近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的折旧年限,以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进行的变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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