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1 证券简称:朝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在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4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已于2020年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2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9,600万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原因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工商登记的7,200万元增加至9,600万元,股份总数由7,200股变更为9,600股,该等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修改,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三、《公司章程》修订条款: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 】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三条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695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2400万股,于2020年4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RISUNTEK INC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RISUNTEK INC.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整。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00万元整。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声学产品及零配件、通讯传导线材;塑胶制品;智能化设备、模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工商局核准内容为准)。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声学产品及零配件、通讯传导线材;塑胶制品;智能化设备、模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内容为准)。 |
第十九条 【 】年【 】月【 】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 】股。 | 第十九条 2019年12月6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2400万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9600万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万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6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600万股。 |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 |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 |
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鼓励通过网络服务方向股东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提案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同时征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单独表决通过的,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符合前述要求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 | 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方便股东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 |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 | 第六十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
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第八十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第一百四十条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作为总经理的助手,根据总经理的指示负责分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决定是否临时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 | 第一百四十条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根据总经理的指示负责分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决定是否临时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 |
部分或全部职权,若代职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时,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 | 行部分或全部职权,若代职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时,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 |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施行。 |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修改后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