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设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主要内容
2010年10月8日,本公司与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能”)在江苏徐州市正式签订了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设计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约定,本公司承担该多晶硅技术改造项目还原工段、尾气回收工段、产品整理工段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本合同的设计费用为2300万元,工程建设地在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同工期至2011年4月份。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江苏中能成立于2006年3月,注册资本为18亿元,注册地在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中能系香港上市公司保利协鑫(HK3800)的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信息产业和太阳能光伏新能源产业核心原材料——多晶硅的研究、生产、销售,以及光伏产业工程咨询,全部建成达产后,将成为中国第一、亚洲领先、世界瞩目的多晶硅生产基地。
2、江苏中能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本公司与江苏中能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江苏中能签订上述设计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对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该设计合同价格为2300万元,占本公司上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3%。当前,多晶硅产品的稀缺成为世界性的问题,研究和开发多晶硅是我国现行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高科技项目。该多晶硅技改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将对本公司拓展多晶硅市场份额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江苏中能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约能力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