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源控股股票代码:002787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东联环保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通讯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20年4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源控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源控股普通股股份7,7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普通股总股本的19.84%。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 ...... 4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的计划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7
二、 信息披露人取得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具体情况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1
一、 备查文件目录 ...... 11
二、 备查地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3
释义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华源控股、上市公司 | 指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东联环保 | 指 | 苏州东联环保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东方恒信 | 指 | 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通瑞德 | 指 | 上海中通瑞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苏州东联环保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 |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 指 | 华源控股与东联环保签署的《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东联环保认购华源控股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东联环保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联环保”)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苏州东联环保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9MA21A1JG09 |
成立时间 | 2020-04-20 |
经营期限 | 2020-04-20至2030-04-19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出资人 | 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60.00%; 上海中通瑞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0.00% |
通讯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通讯方式 | 0512-63513459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东联环保未设置董事职位,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信”)委派代表为蒋超为,其基本信息如下:
姓名 | 蒋超为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码 | 32052519890828**** |
国籍 | 中国 |
长期居住地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宅里桥村六组37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委派代表 |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苏州恒久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东方中安科技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苏州沐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东方海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苏州东通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苏州东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苏州联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苏州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联环保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华源控股拟向东联环保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7,700.00万股,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前,东联环保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发行后,东联环保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700.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9.8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前,东联环保未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二、信息披露人取得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4月26日,东联环保与华源控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以5.50元/股的价格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700.00万股。
信息披露人本次认购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 |
取得本次发行新股的数量 | 7,700.00万股 |
取得本次发行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19.84% |
发行价格 | 5.50元/股 |
定价依据 | 发行价格不低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 在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本次发行的认股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
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 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
信息披露人转让限制或承诺 |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进行调整。 |
信息披露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 无 |
信息披露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 无 |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联环保、东联环保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恒信、东联环保实际控制人蒋学明先生、东联环保主要合伙人上海中通瑞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瑞德”)、中通瑞德实际控制人陈炫霖、中通瑞德主要投资人郑香英就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作出承诺:
“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最近六个月不存在直接、间接或以其他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二、备查地点
苏州华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东联环保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苏州市 |
股票简称 | 华源控股 | 股票代码 | 00278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苏州东联环保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0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7,700.00万股 变动比例: 19.84%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 本次交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方式: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涉及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已经过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
(此页无正文,仅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东联环保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