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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0-045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苏州东联环保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联环保”)。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持股数量7,7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9.84 %,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3、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非公开发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并与东联环保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截至2020年4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311,029,142。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2,35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7,70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数的24.76%,最终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5.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东联环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其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安排进行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其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7,7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仍为李志聪,实际控制人仍为李炳兴、李志聪、陆杏珍。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李炳兴、李志聪、陆杏珍158,608,12850.99%158,608,19040.88%
东联环保--77,000,00019.84%
其他股东152,421,01449.01%152,420,95239.28%
合计311,029,142100.00%388,029,142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李志聪、陆杏珍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炳兴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李炳兴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52519630114****
住所江苏省吴江市桃源镇桃源路
通讯地址江苏省吴江市桃源镇桃源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志聪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李志聪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52519850915****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方斜路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方斜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杏珍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陆杏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52519641212****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方斜路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方斜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东联环保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联环保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苏州东联环保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东方恒信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04-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1A1JG0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联环保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东联环保于2020年4月26日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

议》,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李志聪,实际控制人仍然为李炳兴、李志聪、陆杏珍,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了披露权益变动的义务,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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