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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18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2),决定于2020年5月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吴圣辉、雷自合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有关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于2020年4月26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增加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选举吴圣辉、雷自合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电子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4.74%的股份;并通过持有香港华晟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13.47%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18.21%的股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同意将《关于选举吴圣辉、雷自合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敬请各位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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