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7证券简称:清水源公告编号:2020-026债券代码:123028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旭环境为其子公司元通管业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旭环境”)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安徽元通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管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旭环境为满足元通管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中旭环境拟为元通管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用于元通管业向金融机构借款,该等借款用于元通管业日常经营。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元通管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600万元
3、成立时间:2011年05月18日
4、注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天河科技园(国电大道西侧)
5、法定代表人:顾雪飞
6、经营范围:新型建材及给排水管道的生产与销售;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中旭环境的关系:元通管业系中旭环境的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顾雪飞 | 160.00 | 10.00% |
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1,440.00 | 90.00% |
9、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元通管业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020.47万元,负债总额8,233.70万元,净资产-213.23万元,资产负债率102.66%;2019年实现营收2,469.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36.2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额度:
中旭环境拟为元通管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及担保期间依据元通管业、中旭环境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3、有效期及授权
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以上额度(担保额度不得循环使用)及期限内对元通管业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文件。
四、反担保责任约定
中旭环境为元通管业提供担保时,元通管业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以其持有的资产向中旭环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反担保保证范围和期间与担保方一致。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实施对外担保的余额为40,348.80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467,384.97万元8.63%,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161,127.60万元的25.04%。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中旭环境为其子公司元通管业提供担保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架构内的担保,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旭环境为其子公司元通管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元通管业日常经营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子公司安徽元通管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中旭环境为元通管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架构内的担保,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同意中旭环境为元通管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中旭环境为元通管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清水源关于其控股子公司中旭环境为元通管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等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上述担保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清水源控股子公司中旭环境的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