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的有关规定,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或“本公司”)编制了《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简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根据本公司2016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7年2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以及2017年4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8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2017年5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本公司下发《关于核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朝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10号),核准本公司向自然人陈朝岚等7人以及无锡宏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股份支付比例占支付总对价的60%,现金支付比例占支付总对价的40%。根据本公司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本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披露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31日。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7年5月31日实施完毕。鉴于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现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以下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由8,853,115股调整为14,213,924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由44.73元/股调整为27.86元/股。即以上发行股份数量为14,213,92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27.86元/股,以股份支付的对价总额为人民币395,999,922.64元。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支付的对价合计、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及发行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
交易对方名称 | 对价合计(万元) | 股份对价(万元) | 股份支付数量(股) | 现金对价(万元) |
陈朝岚 | 15,514.49 | 9,308.69 | 3,341,239 | 6,205.80 |
刘晓明 | 15,432.98 | 9,259.79 | 3,323,685 | 6,173.19 |
吴玉民 | 13,663.58 | 8,198.15 | 2,942,623 | 5,465.44 |
许仁贤 | 10,040.15 | 6,024.09 | 2,162,272 | 4,016.06 |
卢礼灿 | 4,412.20 | 2,647.32 | 950,222 | 1,764.88 |
陈文发 | 3,009.60 | 1,805.76 | 648,155 | 1,203.84 |
肖建 | 627.00 | 376.20 | 135,032 | 250.80 |
无锡宏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公司) | 3,300.00 | 1,980.00 | 710,696 | 1,320.00 |
合计 | 66,000.00 | 39,599.99 | 14,213,924 | 26,400.01 |
项目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承诺净利润数 | 4,800.00 | 5,500.00 | 6,200.00 |
2、2019年度业绩实现情况
(单位:元)
净利润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承诺数 | 实际数 | 差额 | 完成率 |
62,579,237.83 | 60,383,051.08 | 62,000,000.00 | 63,190,662.89 | 1,190,662.89 | 1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