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主要内容 |
2019/1/25 | 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 | (1)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续申请年度综合授信及新增综合授信的议案》; (2)《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19/3/12 | 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 |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受让江苏青辰文化体育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
2019/3/26 | 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对外投资参股公司的议案》。 |
2019/4/19 | 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 | (1)《关于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6)《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
核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19/4/26 | 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 | (1)《关于审议<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19/5/17 | 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 | (1)《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19/6/20 | 第六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19/8/27 | 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2019/9/12 | 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019/10/28 | 第六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 | (1)《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019/12/2 | 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关于调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上述会议决议及相关文件的公告,均已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
公开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形成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历次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
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各项规定,董事会及管理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的检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与财务负责人沟通,查阅会计账簿,以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19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监事会在2019年度通过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2019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重大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的行为。
(六)对外担保情况
2019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三、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度,监事会将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19年度监事会的重点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身专业业务能力;及时、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监
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有风险。
3、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4、定期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重点围绕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对外投资活动开展监督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