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转让事宜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收到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转来"沪国资委产权【2010】405号《关于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有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本公司控股股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212,586,460股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约38.54%)事宜,已获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 上述国有股转让事宜尚须获得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H 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截止目前,尚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转让事宜进展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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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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