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远银海”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久远银海《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广发证券进行的核查工作
1、查阅久远银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以及内部审计资料等;
2、与久远银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人员进行交流;
3、审阅久远银海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对久远银海《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久远银海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广发证券认为:久远银海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其《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龚晓锋 马东林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