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情况 | 内容 |
上市公司名称 |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 | 002777 |
注册地址 | 成都高新区科园一路3号2幢 |
法定代表人 | 连春华 |
董事会秘书 | 杨成文 |
证券事务代表 | 游新 |
联系电话 | 028-65516146 |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 2018年2月12日 |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二、保荐工作概述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推荐阶段的保荐工作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推荐阶段,本保荐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发起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工作
在持续督导期间,本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工作: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并为募集资金的使用出具保荐意见;督导公司完善并有效执行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要求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定期培训,及时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培训报告及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三)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 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16,414,681.1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存在尚未完结的事项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本保荐机构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本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未发生重大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评估师及律师提供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的文件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为发行的推荐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持续督导阶段,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协议约定的方式,积极配合保荐工作,按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将相关文件送交保荐机构,并积极配合、安排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
五、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发行人聘请的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和持续督导工作,并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配合情况良好。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在尚未完结的事项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本保荐机构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龚晓锋 马东林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孙树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