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内控要求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修改后的《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全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