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11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伟宗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