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需审议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严重依赖。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关湘亭年 月 日
独立董事:
钱振华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
任海峙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