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控科技”)于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告网公示信息查询,获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安控”)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因(2020)京0108执7825号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核查,上述案件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与公司、浙江安控、俞凌、董爱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浙江安控、俞凌、董爱民为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借款3,60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该案件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30日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京0108民初60441号)调解结案。因公司、浙江安控、俞凌及董爱民未按《民事调解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标的为28,030,836元。该案件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及已披露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33)。
二、其他情况
公司正积极与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沟通协商,争取尽快解除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安控尚未收到《失信决定书》。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