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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0-04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全体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监事李松岗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李松岗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年度报告》与《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关于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会监事同意对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李松岗先生发放监事津贴。经审议,与会监事同意将2020年度监事津贴定为12,000元/月(税前),按月发放。以上津贴标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李松岗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0,041.19万元,同比增长10.4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33.40万元,同比下降28.53%。2019年度,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研发投入总金额为33,440.22万元,同比增长26.27%。

公司2019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在总结2019年度的经营情况以及2020年度市场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市场开拓能力及公司的生产能力,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预算,考虑到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新冠疫情的持续时间和影响程度,初步预计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预算数较2019年实际数增长区间为不低于30%,2020年营业成本预算数较2019年实际数增长区间为不低于25%,2020年期间费用预算数较2019年实际数增长区间为不低于25%,其中2020年研发费用预算数较2019年实际数增长区间为不低于25%。2020年净利润预算数较2019年实际数增长区间为不低于50%。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拟实施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0,01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44,121,957.8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9年度公司不实施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对股东的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2019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2019年度已按照内部控制的相关规范要求在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在2020年度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63,746万元的基础上,同意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16,500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该关联交易的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各项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会计处理依据充分,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事项。

《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15.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层、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结合当前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需要,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时间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4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元/股(含)。因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现作合理性说明如下:结合近期外部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变化,为切实推进和实施回购股份事宜,并基于公司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决定将上述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定为不超过15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5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6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在本次回购价格上限150元/股(含)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60,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4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998%;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30,000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为2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99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7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已使用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果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的回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因监事李雯琪、胡宇洁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因此须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17、审议《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切实有效的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同意通过该议案。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监事李雯琪、胡宇洁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因此须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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