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0-043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该所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1992
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在上海、广州等地设有19家分所。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安永华明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从事H股企业审计资格,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注册, 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事务所之一,安永华明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已计提的职业风险金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保险已涵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等。
本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承办。安永华明上海分所于1998年7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安永华明上海分所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安永华明上海分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亦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安永华明为总分所一体化管理,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保险由总所统一安排计提和购买,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已涵盖安永华明上海分所。
(二)人员信息
安永华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拥有从业人员7,974人,其中合伙人162人、执业注册会计师1,467人。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拥有充足的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勇敏先生,项目合伙人,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1994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逾26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生命科学、制
造业、航空业、零售业等行业上市公司审计方面等业务具有逾25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健友先生,项目合伙人,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06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拥有逾14年审计服务业务经验,在生命科学、航空业、制造业、零售业等行业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逾13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三)业务信息
安永华明2018年度业务收入389,256.39万元人民币,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638.85万元人民币(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34,609.88万元人民币)。2018年度审计客户逾10,420家、其中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74家,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安永华明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四)执业信息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为袁勇敏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黄杰光先生,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郑健友先生,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历及执业资质情况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袁勇敏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自1994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拥有逾26年执业经验,在生命科学、制造业、航空业、零售业等行业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逾25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杰光先生,现为新加坡会计师公会会员、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自1988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拥有逾32年执业经验。在生命科学、零售业、航空业、制造业、房地产等行业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郑健友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6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14年执业经验,在生命科学、制造业、航空业、零售业等行业上市公司审计方面具有逾13年的丰富执业经验。
(五)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曾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于2020年2月17日对安永华明及相关责任人出具的(2020)21号警示函,以及由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于2020年2月24日对安永华明出具的(2020)36号警示函,相关事宜对其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不构成任何影响。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袁勇敏和郑健友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安永华明的执业资质、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年度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经验和专业能力。自该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请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经验和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安永华明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能够坚持独立审计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年度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