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为配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公司提示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16:30前与公司证券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请见本通知下文)登记,以便公司提前做好相关会务安排,确保股东大会有序召开。
(2)请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防疫管控,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抵达会场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引导,并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相关防疫工作,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13:30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 至2020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括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北山道136号华大基因7楼7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10、逐项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10.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10.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0.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10.04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定价原则
10.05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10.06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10.07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第10-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5、6、7、8、10、12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12-14项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 √ |
7.00 |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00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9.00 | 《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10.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 √ |
10.02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 |
10.03 |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 √ |
10.04 |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定价原则 | √ |
10.05 |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 √ |
10.06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 √ |
10.07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5月13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洪安三街21号华大综合园7栋12层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公司将根据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防疫管控,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抵达会场时,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引导,并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相关防疫工作,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莉萍、冯孟培电话:0755-36307065传真:0755-36307035邮箱:ir@bgi.com通讯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洪安三街21号华大综合园7栋7层-14层邮政编码:51808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 √ | 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
10.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 √ | |||
10.02 |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 √ | |||
10.03 |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 √ | |||
10.04 |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定价原则 | √ | |||
10.05 |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 √ | |||
10.06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 √ | |||
10.07 |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
11.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实际持股数量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地址 | |
股东账户号码 | |
持股数量 | |
是否本人参会 |
注: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76
2、投票简称:华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5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