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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育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育辉)本人作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19年度工作中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作用,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11次,实际出席董事会11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2次。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表决前所需要的背景情况和相关资料。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审议会议议题,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与公司管理层在会上进行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9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名称意见类型发表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2019年1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19年3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2019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关于受让高林厚健(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意见《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受让高林厚健(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2019年5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同意
2019年6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意见《关于与青岛国际经济合作区(中德生态园)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
2019年8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增加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
《关于受让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意见《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关于增加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于2019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受让南京华大共赢一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拟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2019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及放弃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及放弃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19年11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
2019年11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放弃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放弃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19年12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以可转股债权方式对外投资事项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以可转股债权方式对外投资事项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19年12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独立意见《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9年度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19年度主持召开了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29项议案,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期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查阅审议。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向外审会计师了解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积极与管理层、中介机构了解各交易事项的整体可行性与必要性,仔细查证并评估其合理性及公允性,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19年度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对独立董事津贴调整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指导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薪酬体系,进一步提高董事会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与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对外投资情况、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认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的汇报;另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同时,时刻关注外部舆情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并了解传媒、网络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危机公关处理和媒体、投资者沟通工作提出科学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的监督。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等进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媒体舆论等相关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对2019年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了解各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各项交易履行程序是否完备、合规,是否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对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与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19年度,本人继续加强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本人2019年度参加了保荐机构组织的持续督导培训,对上市公司规范治理、防范内幕交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相关违规案例等进行了系统学习。平时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监管交流文件,及时、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动态和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规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事项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本人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上是本人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2020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谢谢!

独立董事:吴育辉2020 年 4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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