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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毅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肇章)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肇章)

本人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的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在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均按规定出席,未出现缺席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51400

2、报告期内,本人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四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9年10月18日,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重庆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出售全资子公司重庆设计谷100%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集中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合理的投资回报。本次出售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同时聘请专业的审计评估机构,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保障交易价格公允及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实施。

二、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合肥江淮毅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出售参股公司合肥江淮毅昌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集中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合理的投资回报。本次出售采取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同时聘请专业的审计评估机构,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保障交易价格公允及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事项实施。

2、2019年10月28日,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2019年12月31日,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金额63,390,902.08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计入公司2019年度损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及预计负债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

三、董事会下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下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主持召开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及工作计划,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工作进行讨论,并对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形成决议。

(二)2019年报工作情况

在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对公司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2019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积极予以解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督促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重大投资事项、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是方面的信息披露情况,推动了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2、督促公司持续规范治理,完善内控机制。2019年,本人持续关注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的新增、修订情况,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进行调查和了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运用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提高自身学习。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各项法规、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进行实地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跟进、审查、监督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随时掌握其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对于需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详细听取相关情况报告,深入调查研究,客观如实发表独立意见,切实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六、报告期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等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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