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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毅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毅昌股份股票代码00242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叶昌焱郑小芹
办公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电话020-32200889020-32200889
电子信箱zhengquan@echom.comzhengquan@echom.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家电、汽车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产品主要是数字智能终端,及应用于家电及汽车等的各类外观结构部件。毅昌科技坚持以“科技立国,设计兴国”的发展理念,探索出独具特色的将工业设计(Design)、三精制造(Manufacture)、五星服务(Service)相结合的DMS创新产业模式——即以工业设计为主导,融合信息化技术,对新兴科技、创新设计、先进工艺、自动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等多方面进行集成创新,为国内外200多家客户提供工业设计及生产制造创新增值服务。公司的经营模式为订单驱动型发展模式,以设计和服务拉动客户订单需求、以订单指导采购、生产等各个环节。通过提供从设计、精益制造到服务的一整套方案,让客户体验更美好的科技生活,从而带动企业的业绩增长。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和积淀,公司在电视机外观结构件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稳居前茅。但随着近年来公司所属行业呈现出的市场化程度高、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的特点,同时,下游家电行业市场保有量逐步接近饱和、消费引擎动力不足,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空间受到压缩。因此,公司积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现有主营业务上寻求产品的升级改良,在智能制造方面,公司重点布局、研究及开发智能终端显示业务,通过外延发展迅速整合优质内容资源,积极对外寻求合作,加强产业链整合力度,布局互联网电视领域,推出专门针对互联网的品牌战略,提升产品的利润空间。 根据奥维云网发布的《2019中国彩电市场总结报告》,从过去的一年来看,我国彩电市场依旧低迷。2019年全球彩电市场增速放缓,全年出货2.26亿台,同比微增0.4%;中国彩电出口规模首次出现回落,全年出口9356万台,同比下降3.1%。总体来看,2019年彩电市场全年零售量4772万台,同比下降2.0%,零售额1340亿元,同比下降11.2%,行业均价2809元,创十年最低。2019年,中国已是全球最大的彩电制造大国,产量占全球70%以上,内销量占到全球销量的25%以上,出口量可以满足海外需求的75%以上。行业基本摆脱了“缺芯少屏”局面,在面板领域,国内面板产量已经占到全球近一半。目前的彩电市场,技术在发展,环境在变化,需求更多样,行业变化和消费需求驱动着消费场景和服务的不断升级。面对这些新挑战,公司应该深耕当地,通过因地制宜开发出当地人喜爱的产品,在与各种品牌的较量中站稳脚跟。通过完善供应链体系,与当地开展合作共赢,加快本土化进程。在品牌定位上,要努力由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型,重塑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布局、品牌建设、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系统优化。在曲折的道路上,找准定位,在新时代、新赛场地海外市场迸发蓬勃生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年2018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7年
营业收入3,514,813,978.314,899,126,828.89-28.26%5,697,733,562.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138,240.61-813,674,954.32116.49%-478,527,643.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963,574.00-810,006,179.1783.96%-512,478,549.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396,323.81473,331,144.58-107.90%24,078,287.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345-2.030116.48%-1.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345-2.030116.48%-1.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85%-105.00%135.85%-33.67%
2019年末2018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7年末
资产总额2,176,773,466.552,731,142,098.95-20.30%4,125,822,404.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1,875,572.80367,737,332.1936.48%1,181,774,456.51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009,014,430.79726,997,310.75790,663,067.82988,139,168.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89,107.151,548,793.823,667,323.83121,533,01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14.73-11,732,139.98-3,656,290.19-114,587,958.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517,458.63-57,429,914.11-132,594,350.6846,110,482.3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1,337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52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5.98%104,198,900
谢金成境内自然人3.00%12,046,0009,034,500
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61%10,463,600
袁颜境内自然人2.59%10,395,017
黄海彬境内自然人0.72%2,898,000
谭虹华境内自然人0.60%2,416,699
王辉境内自然人0.56%2,260,301
厉立新境内自然人0.56%2,234,900
瞿浙东境内自然人0.50%2,000,000
黎学宜境内自然人0.49%1,98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 10 名股东中,谢金成是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厉立新通过证券公司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36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3514813978.31元,同比减少28.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138240.61,同比增加

116.49%,归属于上市公司固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963574.00元,同比增加83.96%。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年初经营目标,开展主要工作如下:

(一)优化客户及业务,强化应收账款管理

2019年,公司完成客户信用管理体系的上线,实现了通过信息化手段管控应收账款坏账及存货呆滞损失风险。完善营销系统相关制度及流程,引导业务人员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业务和客户,2019年低毛利的业务,高风险的客户基本清退完毕。客户质量大幅度提升。全年优化客户数量91家,开发新客户139家,新客户全年营收1.12亿元;应收账款周转加快,应收账款同比减少1.37亿,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

(二)加大互联网产品的推动力度,进入新的生态圈

按照年度规划,依托启上设计公司平台和传统小家电代工业务,持续推动互联网产品开发,成功开发智能家居及健康生活品类的智能照明类、车载移动3C类,运动健康护理类等品牌;实现了与华为荣耀、oppo、小米有品等平台的合作;推动自主品牌nimova建设及淘宝、京东等自主线上渠道建设;推动公司在新零售、互联网及智能家居领域的影响力,尝试探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轻资产运营道路;2019年启上设计在互联网AIOT领域销售332万,实现0-1突破性增长,同时安徽毅昌等公司在新零售领域也有所斩获。

(三)加快公司业务模式升级,B2B与自主品牌相结合

家电行业,2019年专注传统主业的同时,加大商用显示及外销市场的拓展,在确保风险把控的前体系,与客户合作,集中资源加大核心技术创新,提升高端产品占有率,全年商用整机业务同比增长58%,一定程度弥补了传统业务下滑对业绩的影响;

汽车行业,公司依托安徽徽合台合资公司IML工艺、光学方案,推动汽车业务轻量化、智能化、扰流板、氛围灯等新产品、新工艺在新能源领域的推广,一方面弥补传统业务下滑对业绩的影响,另一方面通过新技术、新工艺的导入,逐步提升毅昌公司在国内汽车客户中的影响力,实现客户与我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共赢。

(四)加快孵化项目,实现量产

2019年启上智能家居、台灯、车载产品等累计实现销售332万,军品部分项目成功通过国庆70周年阅兵批次的验证,为2020年乃至以后年度订单上量奠定基础。

(五)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完善公司管理体系

通过流程梳理,对公司各模块信息化系统进行整合,提升管理效率,对闲置及低效的信息化系统进行清理,为2020年OA系统上线奠定基础。

在完成流程梳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矩阵式管理体系,明确集团职部与子公司权责分工,使各模块、各子公司管理架构更加清晰明朗,管理更加高效。

(六)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2019年对公司人员及岗位实施优化整合,压缩人工成本,强力推动精兵简政,全集团从2018年底的4708人减少到目前的3244人,减少1465人,下降比例达31%,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优化人员结构,降低人工成本,提升工作效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主要变更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2019 年及以前年度公司发生的租赁事项均为短期租赁及低价值租赁,执行财会财会[2018]35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变更内容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新收入准则;货币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

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2019 年及以前年度公司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执行财会[2019]8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4、《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主要变更内容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 “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2019 年及以前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事项,执行财会[2019]9 号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滁州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报表合并范围报告期内,公司转让重庆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不再纳入公司的报表合并范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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