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0-042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现将本次核销坏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2013年8月13日公司与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签订4×360MW机组工程所需2套表间接空冷系统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2014年11月18日,供需双方签订了翅型管束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7,204,000.00元。2019年6月6日,公司与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同意将上述合同总金额减记至90,000,000.00元,原合同总金额与修改后总金额差异17,204,000.00元核销。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 2019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利润。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是为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
2019年度损益构成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