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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锦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锦慧)

本人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及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都经过了仔细的审核和客观谨慎的思考,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19年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19年度共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6次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张锦慧61410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2次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张锦慧211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在公司任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本人认为公司2019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19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

时间

会议召开 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 类型
2019年3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9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变更项目管理协议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医疗产业并购基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10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受让力妲康生命科学(上海)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2019年12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9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进行监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参与对其年度绩效考评,审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提出建议,充分履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职责。2019年,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认真履行了相关工作的职责,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在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积极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的汇报,在历次定期报告提交董事会之前预审了财务报告部分。2019年,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各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充分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本人利用参加各次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多次亲自到公司办公和经营所在地实地考察。同时,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司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

3.本人积极参加了董事会的相关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控制。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事项

1.2019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2019年度,本人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19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9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为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和公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任期内,本人将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希望公司在2020年度以更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最后,公司相关人员在2019年度对我的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锦慧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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