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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0]230Z2016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目录

目 录页 次
鉴证报告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9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1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审字[2020]230Z2016号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阳光电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阳光电源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19年3月修订)》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阳光电源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阳光电源管理层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阳光电源2019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阳光电源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婕(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彩霞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翔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2019年3月修订)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5号文《关于核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0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4,96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82.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60,777.3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6与2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401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3号文《关于核准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8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5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6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9,515.6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27,124.3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0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1]460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9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5,938.4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2,736.48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9,253.4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212.5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1,212.5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0万元。本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决议公告审议通过的《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公司经营的规模,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7,343.1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0,218.71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0,218.7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9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0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肥东金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灵璧县磬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滨湖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肥潜山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格力工业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6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滨湖支行账号为20000431750810300000091,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账号为2180000100000122835、2180000100000122436、2180000100000124116、218000010000012408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账号为52140188000096571、52140188800009844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账号为3405014686080000045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格力工业园支行账号为12-28930104000320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号为499010100100737909、499010100100798097。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活/定期)余 额备 注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滨湖支行20000431750810300000091已销户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2180000100000122835已销户
2180000100000122436已销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52140188000096571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34050146860800000451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格力工业园支行12-289301040003208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499010100100737909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499010100100798097已销户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2180000100000124116已销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521401888000098441已销户
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2180000100000124089已销户
合 计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1年11月18日,公司与徽商银行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以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徽商银行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账号为102080102100075220220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专项账户账号为340201418000009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账号为17971338159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2012年7月20日搬迁并更名为招商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专项账户帐号为551902416710406。

2012年7月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账号为499060100100078437。同日,公司与阳光电源(甘肃)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工业园区分行以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工业园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账号为62001640113052500239。

2012年8月1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账号为499010100100388790。2015年4月13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账号为499010100100547408。2015年4月13日,公司与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以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账号为551904181110701。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活/定期)余 额备注
徽商银行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10208010210007522022012(专户)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3402014180000091(专户)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179713381593(专户)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551902416710406(专户)已销户
551904181110701 (专户)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499060100100078437(专户)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工业园区分行62001640113052500239(专户)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499010100100388790(专户)已销户
499010100100547408(专户)已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499010100100737909已销户

三、 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5,938.4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2,736.4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附件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87,901.7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8,674.9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9,333.0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7,814.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9.7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500万千瓦(5GW)光伏逆变成套装备项目50,000.0031,143.0319,255.8431,182.70100.132019年6月8,624.88
100MW光伏电站项目-肥东金阳67,777.3660,392.4760,392.47100.002016年12月6,961.86
120MW光伏电站项目-灵璧磬阳72,000.0054,708.6754,708.67100.002018年12月3,529.45
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产品项目16,000.009,884.386,682.589,962.46100.792019年6月-253.2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5,000.0055,000.0055,000.00100.00
100MW光伏电站项目-肥东金阳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007.17-8,007.1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2,736.4852,736.4852,736.48
非公开发行小计260,777.36271,872.2078,674.90271,989.9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0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逆变器项目20,385.0013,880.5413,880.54100.002013年6月10,037.67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965.438,548.418,548.41100.002014年12月
全球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3,285.001,680.661,680.66100.002014年12月
补充流动资金9,592.699,592.69100.0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2,635.4333,702.3033,702.3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向
甘肃公司项目专户(甘肃公司年产1000兆瓦光伏逆变器及风能变流器组装成套项目)4,800.002,815.402,815.40100.002014年12月
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6,000.00185.04185.04100.00
光伏中功率产品组装自动化设备1,527.001,527.001,562.61102.332016年8月
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50,000.0050,254.37100.51
补充流动资金48,823.3948,823.3948,823.39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11,150.39103,350.83103,640.81
合计404,563.18408,925.3378,674.90409,333.0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 非公开发行股票无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全球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的研发新产品、提供的技术支撑及公司市场营销和服务能力中间接体现,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甘肃公司年产1000兆瓦光伏逆变器及风能变流器组装成套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原因主要系该项目中风能变流器组装成套项目部分未实施。 (3)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产品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原因主要系新能源车市场下滑,销售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由于全国风电设备制造的利用率较低,国内一些风机制造商自行制造风能变流器设备,减少了从市场上购买同类产品的需求,公司将该幕投项目的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94,488.96万元。 (1) 根据2012年4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上市超募资金设立阳光电源(甘肃)有限公司并实施年产1000兆瓦光伏逆变器及风能变流器组装成套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800万元用于“年产1000兆瓦光伏逆变器及风能变流器组装成套项目”,累计投入2,815.40万元。 (2) 根据2012年5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 (3) 2012年8月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5亿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营业利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经济效益的提升。 (4) 2013年10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029.5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 2014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亿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营业利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经济效益的提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6) 2013年10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8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国内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业务。2014年1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8亿元的基础上追加3.2亿元,共计5亿元投资设立阳光电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3日,该全资子公司成立。截止2015年12月31日,该笔资金已使用50,033.33万元。 (7) 2014年1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光伏中功率产品组装自动化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27万元购置光伏中功率产品组装自动化设备,以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提高公司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本年度投入1,356.37万元,实际累计投入1,356.37万元。 (8) 2015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甘肃公司年产1000兆瓦光伏逆变器及风能变流器组装成套项目结余超募资金2,291.18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 根据2015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2.66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6年7月25日止,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6,404.2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6,404.21万元。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1年11月18日止,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6,888.1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888.14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 非公开发行股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8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公司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决议公告审议通过的《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2.1亿元募集资金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已于 2012 年 5 月 15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已于 2012 年 8 月 7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1、 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的金额及原因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60,743.65万元(含资金利息和尚未支付的尾款),主要原因系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出发,加强项目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对项目环节进行优化,节约了项目金额开支,从而节约了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年产 100 万千瓦太阳能光伏逆变器项目”结余募集资金7,103.94万元,主要原因系:近年来,光伏产业深幅调整,设备投资价格不断下行,公司充分结合现有的设备配置与自身在光伏逆变器行业的技术优势和经营经验,对募投项目的生产、测试等环节进行了优化,部分装备采用自主研发方式得以实现,使得装配、工艺、测试和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投入较原计划大幅减少,另外机械制造业持续低迷,部分设备采购成本也低于预期。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712.13万元,主要原因系部分设备采购成本低于预期。 (3) “全球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776.62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目前的市场结构较IPO 时期发生了显著变化,公司从外销为主变为内销为主,因此公司本着精细化、集约化的原则,放缓了针对海外营销平台扩大投资的步伐,整合资源进一步配置国内市场。 (4)“甘肃公司年产1000兆瓦光伏逆变器及风能变流器组装成套项目”结余募集资金2,291.18万元,主要原因系:(一)该项目中风能变流器组装成套项目部分未实施,主要原因是前两年风电发展面临的产能过剩、并网难、价格下跌等诸多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全国风电设备制造的利用率较低,且国内一些风机制造商自行制造风能变流器设备进行内部配套,从而减少了从市场上购买同类产品的需求,这种产业格局给公司风能变流器的销售拓展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二)西北地区在电力电子领域的工业配套能力不及长三角和珠三角地方,招聘熟练工人难度较大,公司本着务实、经济、节约的原则,投资从简;(三)由于国家能源局近两年来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市场需求,公司适时调整了投资布局,进一步挖潜了总部现有的产品的产能,压缩了该项目的投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效益已于2015年度全部实现,且实际效益大于承诺效益,主要系承诺效益按照光伏电站持有运营的模式测算,但公司为了实现资金滚动以便开拓更多的光伏电站系统集成项目,部分项目于并网发电后转让,基于该种模式确认了相关收入成本并进行了效益测算;其他项目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185.04185.04100.00
追加部分募集资金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50,254.37100.51
合计50,185.0450,439.41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 (1)变更原因: 风电发展面临着产能过剩、并网难、价格下跌等诸多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全国风电设备制造的利用率较低,而且国内一些风机制造商自行制造风能变流器设备,内部配套,从而减少了从市场上购买同类产品的需求。 (2)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过程中,及时、适时、准确的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变更原因: 电站项目目前市场供不应求,为了合理利用公司募集资金,从而追加投资。 (2)决策程序 2014年1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在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8亿元的基础上追加3.2亿元,共计5亿元投资设立阳光电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过程中,及时、适时、准确的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相关内容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相关内容

注:“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效益已于2015年度全部实现,且实际效益大于承诺效益,主要系承诺效益按照光伏电站持有运营的模式测算,但公司为了实现资金滚动以便开拓更多的光伏电站系统集成项目,部分项目于并网发电后转让,基于该种模式确认了相关收入成本并进行了效益测算。

2020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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