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根据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审核了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制定了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
二、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 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适用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 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管理岗位任职领取报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4)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独立董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相关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