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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资本: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情况

鉴于2019年初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一季度启动监事会换届工作。3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石勃先生和葛长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非职工监事,任期三年。公司于同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金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与石勃先生和葛长风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共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时间届次决议情况
2019年3月18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2019年4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6)《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7)《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9)《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改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9年4月29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9年8月21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3)《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9年6月30日)》; (4)《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5)《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经营范围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9年10月29日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19年度,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对报告期内审核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核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3、2018年度利润分配审核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的良性开展;公司健全了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2018年度,未发现公司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的情形发生。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5、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审核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程序符合深交所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原因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7、关于改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核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评价〔2005〕43号)等有关规定对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要求,同时鉴于公司重组后业务架构和规模发生巨大变化,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状况进行审计。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四项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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