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4月23日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议审议通过,
待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帅红涛(2020年4月23日)各位监事:
2019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营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投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19年度监事会基本运作情况
1.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和列席本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及其它重要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重大决策情况,参与审议公司重大决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行使了监督权,起到了法定监督作用。
2.监事会成员就2018年度的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和沟通,认真听取了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及管理建议。
3.监事会成员通过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报表,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资产、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通过对公司相关业务人员的调查和交流,对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的执行与法人治理运作情况进行监
督和检查。监事会成员通过交流、访谈等形式,向公司各级干部、科技骨干、职代会代表、工会委员等了解对监督对象的意见,使监督工作做到全面、公正。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及召开监事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选举和审议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由帅红涛先生、傅敏先生和肖帆先生(职工监事)三名成员组成。同日召开了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帅红涛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九次会议,三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到会。
(1)2019年3月27日,召开了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 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和《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五项议案,决定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4月25日,以联签方式召开了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 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工作严谨细致,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按期公告该报告。
(3)2019年6月27日,以联签方式召开了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 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及适当延期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及适当延期,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19年8月13日,以联签方式召开了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 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帅红涛、傅敏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5)2019年8月22日,以联签方式召开了股份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 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股份公司第三届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帅红涛为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19年10月25日,以联签方式召开了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按期公告该报告。
(8)2019年11月5日,以联签方式召开了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为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 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其中使用的募集资金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存放于浙商银行成都人民南路支行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的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18 年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9)2019年12月10日,以联签方式召开了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为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回款周期、结构和历史坏账核销等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账龄分析法计提减值准备的比例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预计对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影响较小,不会直接导致公司的盈利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列席参加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共列席股东会或董事会共计13次,并且在会议上就相关的一些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1.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经营工作报告》、《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3项议案;听取了三位独立董事所做的《2018年度述职报告》;同意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7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4月22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
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的方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章程修正案〉备案相关工商手续的议案》等8项议案。
3.2019年4月25日,以联签方式列席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高管人员201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奖惩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等3项议案。
4.2019年6月27日,以联签方式列席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等6项议案,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3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19年8月13日,以联签方式列席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与二届十九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合并形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8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附件的议案》等6项议案提交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2019年8月22日,以联签方式列席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二项议案。
7.2019年8月29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七项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修正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及适当延期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九项议案,听取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考核及薪酬情况的报告》。
8.2019年8月29日,列席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史志明为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付忠良为副董事长的议案》等八项议案。
9.2019年9月16日,以联签方式列席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银行贷款的议案》。
10.2019年10月25日,以联签方式列席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1.2019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第三届经营班子任期主要考核指标的议案》等四项议案,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2019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4项议案。
13.2019年12月26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廉洁自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遵守《监事自律守则》,认真努力工作,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2019年度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司章程》的现象发生。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人数、构成、任免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遵纪守法,勤勉尽责,按要求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上积极发言,以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重视制度建设,已建立必要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并能持续改进,确保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较为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和沟通,认真听取了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及管理建议,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公司在2019年度未发生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募投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8 月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含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细情况请查阅 2019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经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对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周期、实施主体进行了适当调整或变更。调整和变更后的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实施主体 |
数字会议系列产品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 2,888.00 | 2022年06月30日 | 成都中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实施主体 |
高速机器视觉技术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2,000.00 | 2022年06月30日 |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1,680.00 | 2021年06月30日 | |
闲置募集资金 | 9,187.00 | 暂未明确投资项目 |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15,755.00 | -- |
2019年11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变更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并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资金专户存放,专款管理。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943,189.35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790,660.02元,本年度使用3,152,529.33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3,606,810.6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1,340,824.13元,差异金额为人民币7,734,013.48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等情况。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股份公司关联交易营业收入 91.02 万元,营业成本
132.57 万元,房租收入172.59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允性原则,按双方合同协议正常运行,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增资子公司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中科信息对全资子公司成都中科增加注册资本金共计人民币5,400万元,增资资金来源为使用募集资金2,888万元,中科信息自有资金2,512万元,全部计入成都中科注册资本,成都中科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万元增至人民币6,000万元。中科信息仍持有成都中科100%股权,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引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坚持“一事一记”原则,及时做好每次定期报告与重大事项保密义务通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工作;对在定期报告前对外报送信息的情况,将所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列入了内幕知情人备案范围。所有登记信息均按照深交所要求,做到详细、完整,符合规范,
不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现象,有效控制了内幕交易风险。
(八)报告期内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得到有效实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生产运营管理的需要,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推动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和长远发展。
(九)报告期内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2018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均同意按期公告上述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上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工作严谨细致,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报告期内高管人员考核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审议《关于高管人员2018年度考核结果与奖惩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主席提前审阅了与上述议案相关的《2018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计算表》、《2019年度经
营指标计划表》、《2019年度创新指标计划表》等资料,并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2020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一)协同健全和完善股东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四会一层”公司治理体系;
(二)发挥监事会在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保障企业健康有序运营;加强与公司独立董事和公司相关部门,公司纪检、审计、党群工团等组织的联系沟通,依靠多方力量,实施全面监督;
(三)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
(四)监事会成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监督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对新《证券法》修订要点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