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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凯股份: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证券代码:002691 证券简称:冀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5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20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冯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季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海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4,105,470.7862,500,681.33-2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37,586.771,495,946.27-262.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654,119.411,206,669.01-319.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062,104.768,085,205.48-174.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720.0044-263.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720.0044-263.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7%0.15%-0.4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105,694,526.881,104,528,069.82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90,446,026.62892,292,925.36-0.2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4,875.58
减:所得税影响额38,342.94
合计216,532.64--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13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冯春保境内自然人31.47%107,000,685
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9.00%98,600,000质押97,859,000
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00%37,400,000质押37,399,800
乔贵彩境内自然人1.53%5,197,79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38%4,697,610
景华境内自然人0.32%1,080,000质押1,080,000
张西举境内自然人0.23%777,750
卢斌境内自然人0.22%758,002
何奇境内自然人0.21%700,000
方世俊境内自然人0.16%547,5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冯春保107,000,685人民币普通股107,000,685
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600,000人民币普通股98,600,000
杭州焱热实业有限公司37,400,000人民币普通股37,400,000
乔贵彩5,197,792人民币普通股5,197,79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697,610人民币普通股4,697,610
景华1,080,000人民币普通股1,080,000
张西举777,750人民币普通股777,750
卢斌758,002人民币普通股758,002
何奇700,000人民币普通股700,000
方世俊547,500人民币普通股547,5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截至报告期末,张西举通过自身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通过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777,75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77,750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增加32.20%,系报告期应收账款回款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期末增加342.51%,系报告期应收账款回款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14600.38%,系报告期山东基建后续支出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期末减少80.65%,系报告期正常摊销所致;

5、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减少96.62%,系报告期缴纳税额及营业收入降低所致;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8.86%,系报告期支付银行贷款利息及承兑贴息所致;

7、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0%,系去年同期未结转收益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度期末增加69.29%,主要系报告期内长账龄的应收账款回款金额较高所致;

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1.22%,系去年同期捐赠金额较高所致;

1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00%,系本报告期无营业外支出项所致;

11、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2.43%,系本报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收入降低所致;

1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262.59%,系本报告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收入降低所致;

1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34.38%,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款承兑汇票较多所致;

14、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55.57%,主要系去年同期个人借款返回公司金额较高所致;

15、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减少63.96%,主要系去同期缴纳2018年增值税款所致;

1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8.19%,系去年同期山东基建购买土地、固定资产金额较高所致;

1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300836.10%,系本期支付银行贷款利息较高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冯春保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2018年05月30日长期严格履行
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冯春保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参与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018年05月30日长期严格履行
深圳卓众达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水杉元和投资有限公司、刘伟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作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将不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参与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发生不可避免且必要的关联交易,卓众达富、水杉元和、刘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文件,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宜;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通过2016年02月14日长期严格履行
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发生。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冯 帆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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