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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得医疗: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2278 证券简称:鹿得医疗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核通过,符合《公司法》、《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不含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核通过,符合《公司法》、《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股东只能选择一种方式参会,如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请提前联系会议联系人。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10点30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公告编号:2020-084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2278鹿得医疗2020年5月10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尧、任远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8号公司会议室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作了《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73)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74)。

(二)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作了《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73)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74)。

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

(三)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

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

(四)审议《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19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及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变更后

(五)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计政策变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0-075)。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计政策变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公告编号:

2020-075)。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计政策变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公告编号:

2020-07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八)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予以汇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本年度不做利润分配。

(九)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薪酬及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十)审议《关于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2019年董事薪酬确认,并完成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规划。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并完成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划。

(十一)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薪酬及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2019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并完成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划。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2019年监事薪酬确认,并完成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规划。

(十二)审议《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2019年监事薪酬确认,并完成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规划。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0年度审计事务。

(十三)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0年度审计事务。

为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在2017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及精选层挂牌的要求,公司拟对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更正。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8)、《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十四)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

为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在2017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及精选层挂牌的要求,公司拟对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更正。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8)、《2017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为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在2018年年度的经营情况及精选层挂牌的要求,公司拟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更正。具体详见公司

(十五)审议《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6)、《2018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公司委托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0-083)。

(十六)审议《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公司委托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0-083)。

公司委托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0-082)。

(十七)审议《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委托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0-082)。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规则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8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公告编号:2020-084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9:15-11:00,下午13:00-16:30,异地股东可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2020年5月14日16:3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8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会议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兴路

8号公司会议室。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513-80580080。

3、会议联系人:张玉军。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一)《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江苏鹿得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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