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是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对2019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公司预计的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20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同意与有关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凡、史东辉、和䶮、姜欣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