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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及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及专项报告

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344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建筑”)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0年4月24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007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中国建筑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中国建筑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以下称“专项说明”)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中国建筑编制了后附的专项说明。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专项说明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专项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国建筑管理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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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344号

(第二页,共二页)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专项说明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中国建筑编制的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中国建筑披露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20年4月24日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黄鸣柳胡 巍

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2019年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以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9年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 (以下简称“通知”)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本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和通知。

因采用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批准通过。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相关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分类修订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称“本集团”)已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同时将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损失准备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损失准备。

本集团已对该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调整,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具体影响请参见本集团2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二(32)(b)。

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2019年度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相关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续)

2、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集团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房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建设等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已完工未结算、长期应收款计入合同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将与房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已结算未完工,提供劳务及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将与房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重分类至预计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其流动性,列示为其他流动负债或预计负债。

本集团已对该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调整,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具体影响请参见本集团2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二(32)(a)。

3、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修订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不一致的会计处理,明确了同时换入多项资产且涉及金融资产时,换入资产的初始计量原则等,并要求自2019年6月10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集团已对该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调整,适用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集团2019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具体请参见本集团2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二(32)(d)。

4、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修订的新债务重组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修订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等,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准则要求,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本集团已对该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调整,适用新债务重组准则对本集团2019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具体请参见本集团2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二(32)(e)。

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2019年度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相关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续)

5.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的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与本集团相关的主要变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 明确“其他应付款”项目中的“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5) 明确“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2)、利润表

1)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 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4)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

5) 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2019年度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相关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续)

5.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续)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集团已对该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调整,对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具体影响请参见本集团2019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二(32)(c)。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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