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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钠股份: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0]004329号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目 录页 次
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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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0] 004329号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钠股份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2020年4月23日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7440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

(一)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一)所述,因牵涉草根投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顺钠股份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翰晟)于 2018 年 10 月19 日被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以下简称余杭分局)查封了办公场所,现场大量相关物品、资料被带走,部分电脑、文件资料、银行 U 盾、公章、财务章等物品被查封,银行账户被冻结。浙江翰晟董事长陈环(顺钠股份公司原董事长)被逮捕,浙江翰晟及其子公司截至2019年12

大华核字[2020] 004329号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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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630,863,374.24元,其中对余额最高的三家供应商的其他应收款(原预付款)合计582,977,755.62元,因对与该三家供应商的交易资金流向存在疑虑,浙江翰晟及其子公司已将预付账款余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我们对这三家供应商的预付账款余额发函询证,没有收到回函。2019年7月22日,余杭分局对浙江翰晟及其子公司的部分物品已解封或发还:解封浙江翰晟的办公场所及部分无余额的银行账户;发还浙江翰晟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公章、财务章等物品。除上述物品外,浙江翰晟及其子公司被查扣车辆、电脑、文件、财务资料、部分银行账户等尚未解封或发还。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收到司法机关就上述事项的结论性意见,因此,我们无法就浙江翰晟预付账款的可收回价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对该等预付账款需要计提的减值准备的金额。

(二) 出具保留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八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三)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大华核字[2020] 004329号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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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我们认为,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顺钠股份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收款和留存收益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是由于截止审计报告签发日,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收到司法机关就上述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我们无法合理估计上述事项对顺钠股份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

二、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一)强调事项段的详细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二)所述,因牵涉草根投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及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所述的多项未决诉讼,浙江翰晟及其子公司的多项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导致浙江翰晟及其子公司无法正常经营。顺钠股份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的提案》和《关于对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及债权计提全额减值准备的议案》。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浙江翰晟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以上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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