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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下午16:00在合肥市高新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惠荣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张小旗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并提交公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提供网络投票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5亿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其中,用于贷款的授信额度为1.00亿元,用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保理等其他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为16.50亿元。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初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2019年度,公司未有违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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