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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东所”)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与公司签署《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之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

根据华东所与公司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期间为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含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即2016年、2017年、2018年;若本次重组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实施完毕,则业绩补偿期间将作相应顺延。公司于2017年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业绩承诺期间为2017年、2018年、2019年。同时,华东所承诺,业绩补偿期间博微长安净利润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2001号)的收益现值法评估技术说明中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即,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博微长安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0,054.49万元、11,607.10、13,176.46万元。上述华东所承诺净利润为博微长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且不包括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二、股权划转后,由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电博微”)继续履行业绩承诺

2019年度,华东所将持有的公司45.67%的股份无偿划转给中电博微。本次

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中电博微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700,012股,占公司总股本45.67%,华东所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电博微将继续履行华东所在本次交易中做出的业绩承诺。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会专字[2019]2062号),博微长安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
业绩承诺数10,054.4911,607.1013,176.46
实际完成数10,350.3812,946.5113,564.07
差额295.891,339.41387.61

注:上述实际完成数为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且不包括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认为:经审计的博微长安2019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4,089.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3,564.07万元,实现了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

四、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交易对方已经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不需要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至此,交易对方关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2017-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均已完成,业绩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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